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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致从中国境内取得两处及两处以上工资薪金收入个人所得税纳税人的一封信

来源: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7-07-18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致从中国境内取得两处及两处以上工资薪金收入个人所得税纳税人的一封信

尊敬的纳税人:

如果您有从中国境内两处及两处以上任职受雇单位取得工资薪金收入(以下简称多处工薪收入),请您按照税法规定,及时向地方税务机关进行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在这里提醒广大纳税人:

一、您如果当月已取得多处工薪收入,不论是否达到补缴税款标准和是否接到地方税务机关的通知,您已经发生了应税行为,必须要履行自行纳税申报的法定义务,在取得收入的次月十五日内,主动办理自行纳税申报。同时也请您选择并固定向其中一处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申报地点确定后,一般不得随意变更。

二、您如果是第一次办理自行纳税申报,请携带好您的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地方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税务人员会为您提供办理纳税申报服务。同时,为了使您纳税申报更便捷,会为您提供内蒙古自治区个人网上办税应用平台的注册码,您登录平台注册成功后,就可以足不出户通过网络完成自行纳税申报了。

三、您的每一处工薪收入信息、基础信息、纳税申报及自行纳税申报信息,都已进入地方税务机关的信息系统。您通过网上办理自行纳税申报时,为了减轻您填写申报表的困难,信息系统会自动为您按月生成《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表(A表)》,只需您核实并确认后就完成申报了,需要补缴税款的可以同时使用银联卡办理缴税。

四、税法规定:对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欠缴应纳税款、未结清税款及滞纳金的,将会受到加收滞纳金、处以罚款、阻止出境、追究刑事责任等处理。您如果出现自行纳税申报不良记录,将有被列入失信名单的风险,会受到多部门联合惩戒,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五、您如果不办理自行纳税申报,地方税务机关将无法为您开具完整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会给您办理相关事宜带来麻烦。

六、您的个人身份信息如果被未任职、未受雇过或已离职的单位使用,并且给您虚假申报工资薪金收入,请您及时向该单位所在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提交正式书面情况说明。

七、您如果在办理自行纳税申报中遇到问题和困难,地方税务机关及办税服务厅、12366纳税服务热线将为您提供咨询和服务。

税收让您的生活更美好,让我们一起共建和谐家园。

此致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2017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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