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地税局于2017年4月20日起举办个人网上业务报税培训工作,对年纳税所得额超过12万元以上及取得两处或两处以上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进行网上申报,推行网上个人申报纳税业务。我院财务处张天乐老师参加了本次培训。
据了解,市地税局开展和规范此项工作,是按国务院相关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和《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纳税人从中国境内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办理自行纳税申报有关事宜的告知书》要求进行的。
此项工作与每位老师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院领导及财务处高度重视,并将建立相关人员数据库,与市地税局平台联网,数据共享,实现同步监审,准确搞好工资扣除数据和申报数据的比对分析,按时间要求开展和完善个人网上纳税业务申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