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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2018年度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审核人: 编辑:财务处张天乐 来源: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8-05-28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由内蒙古大学鄂尔多斯学院、内蒙古工业大学矿业学院、内蒙古医科大学鄂尔多斯学院等资源整合基础上建立,2015年4月28日教育部正式批准成立,是本科层次的公办普通高校。

   学校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立德树人根本,致力培养身心健康、具有家国情怀、理想信念坚定、专业基础扎实、实践能力突出、善于开拓创新、人生视野宽阔的应用型人才。新时代,新使命,新征程,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正站在新的起点上,为建设成为高水平应用型大学的目标而努力奋斗!

二、机构设置情况

   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的前身,内蒙古大学鄂尔多斯学院、内蒙古工业大学矿业学院、内蒙古医科大学鄂尔多斯学院已积累了丰富的办学经验,学院办学条件优越,环境优雅。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坚持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高水平的办学要求,现开设交通运输、机械工程、汽车服务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材料化学、应用化学、土木工程、工程造价、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社会工作、旅游管理与服务教育、音乐表演、舞蹈表演、护理学、医学检验技术、眼视光学、医学影像技术等21个本科专业,将逐步建设涵盖工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等学科专业体系。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收入预算3039.5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42.4万元,增长1.4 %,增加主要是由于2018年财政工资拨款部分较上一年有所增加,以及2018年专项拨款比2017年多10万。

支出预算3039.5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42.4万元,增长1.4%,增加主要是由于工资及专项支出有所增加

(一)2018年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收入4189.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029.5万元,占比 72.5%;事业收入1150万元,占比 27.5%。

(二)2018年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支出417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29.5万元,占比99.8%;项目支出10万元,占比0.3%。

主要用于实验设备购买、人员工资及学术讲座等方面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规模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7988.8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039.5万元,上年结转4949.3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具体使用安排情况

1、教育支出2544.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9.6万元。主要用于学院的人员工资、实验设备购买及学术讲座等日常教学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311.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1.2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及财政对事业保险基金的补助。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5.8万,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7万,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经费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107.8万,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94万,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81.8万元,比上年减少5万元,下降5.8%,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7.8万元,和上一年预算持平.。

2、公务接待费9万元,和上一年预算数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65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5万元,下降7.1%。其中,公务用车购置 0万元,和上一年预算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5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5万元,下降7.1%。主要是由于我校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2018年,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040.7万元,和上一年度持平。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8年我院公用经费计划安排如下:办公费100万,印刷费5万、邮电费5万,差旅费110万,会议费4万,日常维修费260万,专业材料费250万,税费62万,电费70万,取暖费499万,物业费399万,公车运行维护费65万。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我院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转移支付情况说明

   2018年我院无转移支付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末,共有车辆4辆, 其中:大客车1 辆,越野车2辆,商务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5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2台。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自治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 :是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共用支出。

8、项目支出:是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10、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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